記者晨楓報導,一項旨在以稅收減免吸引電影製片廠進駐拉斯維加斯的法案,於週三晚間在內華達州參議院的投票中以10票贊成、8票反對、3票缺席的結果被否決,這項交易的失敗,暫停了短期內創造建築工作機會,以及長期內建立一個新興影視產業的努力。 這項被稱為「電影法案」的《內華達州製片廠基礎設施工作和勞動力培訓法案》(Assembly Bill 5, AB5),原計劃提供為期15年、
記者晨楓報導,一項旨在以稅收減免吸引電影製片廠進駐拉斯維加斯的法案,於週三晚間在內華達州參議院的投票中以10票贊成、8票反對、3票缺席的結果被否決,這項交易的失敗,暫停了短期內創造建築工作機會,以及長期內建立一個新興影視產業的努力。
這項被稱為「電影法案」的《內華達州製片廠基礎設施工作和勞動力培訓法案》(Assembly Bill 5, AB5),原計劃提供為期15年、每年價值1.2億美元的稅收抵免,並將於2029年開始實施。該法案先前在眾議院曾面臨夭折危機,當時有領導人反對給予富裕企業優惠,認為這會剝奪學校急需的稅收收入。然而,工會團體因看重該項目能創造的就業機會而轉為支持,使其獲得了兩黨的部分支持。
該項目原定在西南谷的鎮中心路(Town Center Drive)和佛拉明戈路(Flamingo Road)附近建立製片廠基地。此外,它還將設立一個特別稅區,所徵收的部分收入將用於克拉克縣學區的學前教育計畫。電影項目必須符合資格才能獲得稅收抵免,這些抵免是可轉讓的,意味著製片廠可以將其出售給其他實體(例如度假村公司)以換取現金折價。
在投票前,多位參議員進行了證詞,支持與反對的聲音並存。民主黨參議員迪娜·尼爾(Dina Neal)對為推動法案通過所使用的「策略」表示憤怒,她表示:「我對造成我同事痛苦的政治手段感到憤怒。」但她也強調,儘管投票可能會使好萊塢受益,但做出決策的出發點是為了內華達州。
支持者,例如民主黨參議員麗莎·克拉斯納(Lisa Krasner),強調這是一項「就業法案」,將使內華達州居民受益。經過修正和談判,法案增加了「保證內華達州居民優先被聘用」、「在動用任何公共資金前必須有私人投資」,以及「要求引進的行業成為良好的企業公民」等保障條款。
然而,強烈反對該法案的共和黨參議員艾拉·漢森(Ira Hansen)則稱之為「扼殺就業的法案」。他質疑資金流向,並指出:「我們要拿走內華達納稅人的錢,本應進入普通基金的錢,並通過最終淪為勒索的方式轉移,以讓他們來到內華達州。不,這是錯誤的。」他估計如果法案通過,州政府將面臨至少2.5億美元的赤字。
在本次特別會議中,參議院也審議了其他法案,包括:設立一個網路安全中心、加倍懲罰學校區域交通違規的法案,以及修訂《溫莎公園環境正義法》的法案,但電影製片廠法案的失敗成為當晚的關鍵轉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