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內華達州,大麻已成為藥房和批發商有利可圖的商品,但檢察官和警察繼續將大麻視為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而不是尊重內華達州選民的聲音。
現在是內華達州結束導致對大麻提起刑事訴訟的漏洞的時候了
隨著越來越多的州在醫療和娛樂方面將大麻合法化或合法化,美國對大麻的態度已經開始發生變化。 在內華達州,大麻已成為藥房和批發商有利可圖的商品,但檢察官和警察繼續將大麻視為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而不是尊重內華達州選民的聲音。
選民批準了《內華達州醫用大麻法案》,該法案將大麻用於我們州的醫療用途合法化,並在近 25 年前將大麻的醫療價值寫入內華達州憲法。 然後在 2016 年,內華達州選民批準了對大麻進行監管和徵稅的倡議,該倡議允許合法擁有大麻用於娛樂目的。 該倡議的意圖很明確,包括指示停止使用防止暴力和財產犯罪所需的資源來起訴與大麻有關的犯罪,並以與酒精相同的方式管理大麻。
這些項目的通過是朝著結束失敗的毒品戰爭邁出的有希望的步驟,該戰爭與大麻的使用和銷售有關,對黑人、布朗和低收入社區的待遇不成比例。 這些物品也很有希望,因為它們可以減少大規模監禁,同時消除長期以來被證實的大麻不能用於醫療的觀念。 從表面上看,內華達州在糾正過去的錯誤方面取得了進展,但政府、警察部門和地方檢察官辦公室正在利用一個漏洞繼續執行與大麻有關的不健全的政策和法律——合法化旨在消除這些政策。
內華達州立法機關此前授權內華達州藥房委員會將藥物分類為“附表”。 委員會的附表 I 清單保留給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等沒有藥用價值或無法安全分發的物質。 內華達州藥房委員會仍將大麻歸類為附表 I 受控物質,這意味著它沒有醫療價值或無法安全分發,儘管內華達州憲法明確承認大麻的醫療價值並要求將其分散 在過去的 25 年裡向公眾開放。
儘管如此,警察部門和檢察官正在利用這些法律對持有大麻的個人提出重罪指控。 例如,如果一個人從藥房購買大麻,並與朋友分享,而朋友向他們報銷,則官員可以指控該人擁有待售的附表 I 物質,這是一項重罪,可能至少需要一年 監獄,因為警察將大麻的報銷視為一種銷售。 將此與個人在商店為朋友購買酒精並獲得報銷進行比較。 該人不會被指控犯有刑事罪,當然也不會被指控為重罪。
當內華達州選民將大麻合法化用於娛樂用途時,他們要求以與酒精相同的方式對待大麻,但很明顯大麻仍然與酒精有很大不同。 當我向其他人解釋這種有問題的做法時,他們會問執法部門是否真的以這種方式追捕人們。 答案是肯定的。
這種做法浪費了起訴大麻相關罪行的資源,並遵循與種族主義毒品戰爭一直相同的劇本,執法對黑人和布朗社區的影響不成比例。 內華達州在大麻合法化和彌補數十年來的傷害方面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我們還沒有越過終點線。 只要政府及其官員可以利用這個漏洞,大麻就永遠不會真正合法,與大麻有關的逮捕中的種族差異也不會不復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