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警員鎖喉等過度武力逮捕方式 州長簽署警務改革法案
新聞來源:賭城天天報發佈作者:本報記者晨楓發佈時間:2020-08-14
上周五,內州州長史蒂夫.西索拉克(Steve Sisolak)正式簽署了一項“社會正義改革措施”法案暨AB3號法案,法案不僅包括對SB2號法案的修訂條款,更重要的是,還包括了當前美國社會關注最熱點的警務改革條款,條款將限制警員在逮捕行動中使用鎖喉等可能致人窒息乃至死亡的執法方式。
(本報記者晨楓)上周五,內州州長史蒂夫.西索拉克(Steve Sisolak)正式簽署了一項“社會正義改革措施”法案暨AB3號法案,法案不僅包括對SB2號法案的修訂條款,更重要的是,還包括了當前美國社會關注最熱點的警務改革條款,條款將限制警員在逮捕行動中使用鎖喉等可能致人窒息乃至死亡的執法方式。
非裔男子喬治.弗洛伊德遭警員壓頸跪殺一案引發了全美連鎖性的反對警察濫用武力的騷亂,該事件直接導致全美多地的執法機構被迫削減執法撥款,還面臨更嚴格的監督濫用執法武力的壓力。紐約等城市紛紛立法對警務措施進行改革,禁止警員在執法逮捕時使用可致人死亡的執法方式,現在內州也正是跟進。根據州長簽署並即時生效的AB3號法案,內州將禁止警員在逮捕嫌疑人的時候使用勒頸、鎖喉、跪壓頸等逮捕行為,警員只能使用“必要合理的武力”來進行逮捕,還明確禁止警員阻攔、沒收執法現場的個人錄像錄音設備,從而為公眾“合法自由”地監督警員行為而鋪平了法律道路;法案不僅允許公眾對某些情況的執法事件進行錄像存證,還要求警員在使用武力時,在場的其他警員和官員應當對某些使用不正當武力的行為進行介入和監督,現場警員有責任對使用不當武力的警員進行上報和舉證;法案還規定,受調查的涉濫用武力指控的警員,將面臨行為追溯調查,還要求任何涉及槍擊事件的警員在事後調查中必須接受毒品和酒精濃度的測試;法案修訂了此前SB2法案中對警員不當行為調查的某些保護性條款,未來將允許警局內部的調查報告即警員聲明等可作為民事案件的證據,還延長了事發後對警員調查的時間。州長西索拉克在簽署法案時表示,內州居民應當始終感覺在自己居住的社區中是安全的,並堅信不應當擔心那些負責保護他們的人會威脅自己的生命,內州在保護居民安全方面不會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