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內州城市的逐漸解封和企業復工,壹些疫情期間緩解居民財務困境的暫時性行政令也將逐步到期,特別是此前州長頒布的暫緩物業驅逐令將於6月30日到期。部分律師警告,暫緩驅逐令的到期可能導致南內州地區迎來房客驅逐潮!
(本報記者晨楓)伴隨著內州城市的逐漸解封和企業復工,壹些疫情期間緩解居民財務困境的暫時性行政令也將逐步到期,特別是此前州長頒布的暫緩物業驅逐令將於6月30日到期。部分律師警告,暫緩驅逐令的到期可能導致南內州地區迎來房客驅逐潮!
此前3月底,州長史蒂夫.西索拉克(Steve Sisolak)簽署了壹項“暫緩住宅和商業物業的違約驅逐”臨時行政令,此令適用於房貸、小企業、以及租客,允許上述物業的租戶在疫情期間豁免因租金違約而遭驅逐,還豁免違約的滯納金,但這項行政令將於6月30日到期。媒體指出,早在暫緩驅逐行政令頒布之初,就引起了眾多物業主的質疑,很多業主甚至“頂風作案”對違約租戶進行恐嚇和驅逐,盡管各方出面督促租客和房屋貸款人積極與房東、物業管理方或貸款機構進行靈活的延期履約協商,但雙方的關系還是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冰點”,業主因行政令的壓力而不得不暫時壓下了“心頭怒火”。壹旦行政令到期,相信很多面臨租戶違約的業主將會毫不手軟地“泄憤”驅逐租客,屆時將無人可以阻攔。代表維加斯房東利益的壹名律師Ann E. Kolber表示,過去壹周以來,很多房東和商業物業主紛紛致電咨詢,詢問何時可以合法地、無障礙地驅逐租客,而這個時間點就是6月30日之後,很多房東向其抱怨稱,過去幾個月間,很多物業和出租房幾乎沒有任何收入,房東們需自己負擔抵押貸款、水電費、乃至“全責”響應租戶提出的物業設施維護問題,更令很多房東沮喪和郁悶地是,某些租戶故意、濫用暫緩驅逐令,即使他們收到了聯邦舒困援助金和失業救濟金,部分租戶仍拒不支付房租,而房東們卻也無可奈何。
Ann E. Kolber最後表示,壹旦暫緩驅逐令於6月30日到期,房東們將擁有全權來收回物業或驅逐租戶,法庭屆時將無法偏袒租戶,最好的處理方法就是面臨拖欠的房東付出更多的耐心,與拖欠租戶坐下來協商,達成壹份雙方均能滿意的延期還款合同,否則強制驅逐勢在必行。各方預計,6月30日暫緩驅逐令到期後,因為租賃合同的關係,很多物業可能不會即刻觸發房東和租戶的租金大戰,但預計最遲至7月中旬,該類租金的糾紛和官司將會如潮水般湧來。目前,州長辦公室尚未對暫停驅逐令的到期問題作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