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可藏匿危險品容器 市批準新遊行條例
新聞來源:賭城天天報發佈作者:本報記者晨楓發佈時間:2020-06-05
針對連續多天的暴力抗議活動,維加斯市政府於本周三正式批準了壹項暫時性新條例,從即日起至7月31日,轄區禁止遊行人員攜帶任何可容納、藏匿危險品的容器或物品。
(本報記者晨楓)針對連續多天的暴力抗議活動,維加斯市政府於本周三正式批準了壹項暫時性新條例,從即日起至7月31日,轄區禁止遊行人員攜帶任何可容納、藏匿危險品的容器或物品。新條例為暫時性條例,將禁止參加遊行和集會者攜帶諸如背包、冷藏箱、大錢包、行李箱、相機包、嬰兒拖車、自行車、電動踏板車、手推車、及其它任何可藏匿危險品(石塊、酒瓶、及棍棒等)的容器或物品,該法令不適用於媒體工作者和醫療救助者的設備;違反新條例者將被控輕罪,最高可判監禁6個月或罰款最高10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