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加斯批準Uber等電召公司營運許可證費
新聞來源:賭城天天報發佈作者:本報記者晨楓發佈時間:2016-01-22
根據維加斯市議會剛剛批準的決議,市政府將對Uber、Lyft等電召車公司征收營運許可證費,費用標準為每輛車每半年繳費50美元,Uber等電召車公司對許可證費決議表示失望。
(本報記者晨楓)
根據維加斯市議會批準的決議,市將依據“活躍電召車”數量來征收電召車營運許可證費,但與克郡許可證費不同的是,其征費對象為電召車公司即不會對電召車司機征費:活躍電召車數量為平均數,即電召車公司每月須向市上報月度電召車營運數量,而後依據營運時間超6個月的電召車總量來確定每月的被征費“活躍電召車”平均數,再以平均數乘以50美元這一費率標準來確定最終的許可證費額,意味著該許可證費將是動態費用,其征收資金將全部納入城市普通基金。對於市批準的許可證費決議,Uber、Lyft等電召車公司表示失望,質疑征費有違州法令,Uber公司則暗示會采取法律手段予以抗爭。當前在州一級,Uber、Lyft等面臨著6000美元/年(少於100輛電召車)或50萬美元/年(超過7000輛電召車)的許可證費標準;在克郡一級則面臨著1000美元/年(少於100輛電召車)或7.5萬美元/年(超過7000輛電召車)的許可證費標準,且電召車司機還面臨著25美元牌照費征收;至本周,維加斯市政府也開始對電召車公司征收許可證費,而維加斯市的征費預計會引發連鎖反應,即北維加斯、亨德森及博爾德市或會跟進征費。
值得一提地是,Uber電召車已獲得了裏諾-太浩國際機場(Reno-Tahoe International Airport)的營運許可證,其成為了該機場首個允許載客服務的電召車公司,該機場在允許Uber進/出搭載旅客的同時,還推出了向Uber旅客贈送滑雪纜車票的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