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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兵風波 逾36歲擬補服替代役
新聞來源:賭城天天報發佈作者:本報記者Annie發佈時間:2025-11-07
 【綜合報導】藝人閃兵爭議延燒,有立委提案閃兵者超過36歲役齡仍要補服兵役。內政部今天說,目前與國防部討論修法,針對超過役齡的閃兵者可能加重其刑2/3,而若原來被判定是服替代役,也許可以考慮服替代役,目前仍在討論中,尚未定案。 藝人閃兵爭議受關注,最高檢察署建議提高法定刑度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媒體報導,有立委提案修正兵役法,就算閃兵者達到
  【綜合報導】藝人閃兵爭議延燒,有立委提案閃兵者超過36歲役齡仍要補服兵役。內政部今天說,目前與國防部討論修法,針對超過役齡的閃兵者可能加重其刑2/3,而若原來被判定是服替代役,也許可以考慮服替代役,目前仍在討論中,尚未定案。
 
  
       藝人閃兵爭議受關注,最高檢察署建議提高法定刑度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媒體報導,有立委提案修正兵役法,就算閃兵者達到36歲除役年齡仍須補服兵役。國防部長顧立雄今天指出,會與內政部一起研議。
 
  內政部今天舉行部務會報會後記者會,包括內政部長劉世芳、役政司長沈哲芳等人出席。
 
  針對修正體位區分標準進度,沈哲芳指出,標準制定主管機關是國防部,應用機關是內政部與縣市政府,內政部會尊重國防部對國軍體能的要求。目前雙方初步共識是11月中旬預告修正標準,但還是要尊重國防部法規作業期程,因為還有些細節要討論,明天可能也會再跟國防部確認部分項目。
 
  至於閃兵者超過36歲後是否要補服兵役,沈哲芳指出,這牽涉到國防部兵源應用、體能與部隊內管教問題,國防部目前態度也是先聽取大家意見,再共同研擬相關措施。不過這次在相關草案也有討論,針對超過役齡的閃兵者,可能不一定要回來服役,而是加重其刑2/3等,尚未定案。
 
  劉世芳補充,若超過36歲的閃兵者在體力等方面無法服國防部的常備兵役,或原來被判定是服替代役,也許可以考慮服替代役。
 
  至於是否支持加重刑期,劉世芳說,內政部會尊重法務部,國防部態度好像也傾向於此。此外,體位區分標準就是要加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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