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检署因京华城案和政治献金案,起诉前台北市长、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指控其收受贿赂、侵占政治献金,建议法院判刑28年6个月,罚金5000万元,并褫夺公权10年。
检方调查发现,柯文哲的行动硬盘内记录了明确的资金收受账目,包括沈庆京支付的1500万元现金和210万元转账。相关证据显示,柯文哲在担任市长期间协助京华城公司取得建照后,接受了贿款。此外,他通过人
【綜合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罪起訴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檢察官認定柯文哲收受賄賂並侵占政治獻金,向法院求處總計28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
檢方調查,柯文哲在行動硬碟內存「工作簿」檔案中,紀載「2022/11/1-小沈-1500」,確實為柯文哲親自製作記載收受資金的帳簿訊息,柯文哲於京華城案中,先後涉嫌收賄沈慶京交付1500萬元及轉匯210萬元。
檢方調查,柯文哲所使用的行動硬碟內存「工作簿」檔案,其上記載姓名、數字、公司、用途、經理人之各列內容,均查證得知係屬金錢之交付,就用途欄為空白者,均為現金交付。柯文哲自承:「如果說我有收,那我就是有收到這些錢」,可證「工作簿」確為柯文哲親自製作記載收受資金之帳簿,而該帳簿第12列記載:「日期 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 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
再者,比對沈慶京於111年9月12日傳訊感謝被告柯文哲協助取得京華廣場建照、力邀被告柯文哲至動土典禮剪綵,得其應允後,被告沈慶京即 自111 年9月20日起令手下吳男提領現金1600萬元作為準備。鼎越公司於111年10月18日果然取得建照,柯文哲於翌(19)日親自出席動土典禮等相關時程,核與被告柯文哲於「工作簿」記載「2022/11/1、小沈、1500、(經理人)沈慶京」之時間密接。
其後,柯文哲傳訊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與沈慶京於羈押庭訊時對法官嗆言:「若我要行賄會用現金」一致。 綜上,可認被告柯文哲確有向被告沈慶京收取現金1500萬元之賄賂。
此外,柯文哲於109年3月10日就沈慶京所要求之「回復120284.39 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方面批示「速審速決」,顯知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京華城案已進入訴訟程序,依北市陳情要點,應依訴訟程序辦理,卻一方面又於便當會裁示將尚未送府之陳情函送都發局並交都委會研議。
沈慶京獲悉後,即於109年3月23日指示被告張志澄、朱亞虎匯款210萬元至柯文哲掌控之民眾黨帳戶,而匯款完成之翌(27)日,都發局即函知京華城公司將本案送都委會研議。
朱亞虎後於109年4月1日,將沈慶京表示感謝、指示交付210萬元,及7位匯款人頭名單一併傳訊給李文宗供確認為賄款,李文宗於同年月5日回訊表達其與柯文哲已收到且感謝之意。綜上可知,被告沈慶京透過人頭所交付之210萬元,確為柯文哲上述違背職務行為對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