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政治獻金申報不實風波,有媒體報導披露,柯在捐款收入中,出現8筆來自日本、9筆來自中國上海、香港及澳門等地的小額捐款,若捐贈者未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恐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今日回應,初步調查看是有身分證的,民眾黨也會重新盤點,檢視是否具有身分證。
根據「政治獻金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不具選舉權之人,以及外國、大陸、港澳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外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皆不得捐贈政治獻金。
針對捐款人地址來自日本、中港澳一事,吳怡萱受訪時表示,只要是台灣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年滿20歲,就可以捐款政治獻金。既然大家發現問題,「我們初步看是有身分證的,有身分證就可以捐款,不管人在哪裡。」民眾黨也會重新盤點,檢視是否具有身分證。
另外,監察院回應表示,本案查核中不會對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