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台蘿教主」的陳佐維等人,誘騙威脅少女拍不堪入目的猥褻裸照販售,今天(7日)被台中地檢署,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
【綜合報導】自稱「台蘿教主」的陳佐維等人,誘騙威脅少女拍不堪入目的猥褻裸照販售,今天(7日)被台中地檢署,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他們於網路以拍照就能拿錢,接一次攝影案賺幾萬元的誘人騙詞「請君入甕」,等少女拍完影片照片索錢時,他們隨即變臉,威脅「我們知道妳的學校與地址,要到妳學校發裸照」,威脅少女繼續拍攝,被害者高達86人,最年輕的年僅9歲,這些猥褻影片與照片,還被彙整成專輯,類似水果分級包裝般,賣給「蘿莉控」等「戀童邪癖」者。
中檢指出,陳佐維與共犯的誘騙恐嚇模式,是先於網路散發徵求模特兒,拍照就能拿錢、就能拿蘋果的手機的誘人廣告,於網路聊天室內,哄騙少女心動後,再以辦理模特兒公司的就職手續,要求少女穿著學生制服,手持證件拍照,這群人賣影片的對象是「蘿莉控」,不要18歲以上的女性,透過上述程序,就能取得少女的年齡與就讀學校等個人資訊,最年幼的被害人是年僅9歲的國小女學童。
陳男等人再以「接案」一次能賺幾萬元的騙詞,透過網路攝影機,要求少女做各種動作,包括異物插入下體,尖銳物刺胸部或下體,喝尿吃屎,在身體上寫猥褻文字,少女拍完索錢時,陳男等人立刻翻臉,告知「一切都是騙」,威脅少女繼續拍攝,否則會把裸照影片,發給同學與家人,甚至到學校發裸照。
陳男等人再把少女的不雅影片,匯集成個別的檔案夾,依序命名為「母狗XXX(被害少女名字)」,累計一定數量後,再以少女外貌或拍攝姿勢等特徵,命名「傳教聖女系列」、「龍豬系列」、「所蘿門王寶藏系列」,類似水果的分級包裝販售,中檢強調,這些惡人所為,是滿足「戀童邪癖」者,卻造成被害少女終身的夢魘,聲明對從重量刑,對陳男具體求刑30年,亦即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