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李姓男子在羅東鎮經營炸物店,透過外送平臺Foodpanda(俗稱熊貓),「貨到付款」訂購自家商品,並指定送到其他地方,外送員找不到付款人,最後由平臺付錢買單,李男藉此獲利4萬9613元,而李男為了不被平臺發現,還混淆視聽,訂其他12家餐廳,並以同樣手法棄單。李男與平臺和解,檢察官以詐欺等罪嫌緩起訴1年。
宜蘭縣李姓男子在羅東鎮經營炸物店,透過外送平臺Foodpanda(俗稱熊貓),「貨到付款」訂購自家商品,並指定送到其他地方,外送員找不到付款人,最後由平臺付錢買單,李男藉此獲利4萬9613元,而李男為了不被平臺發現,還混淆視聽,訂其他12家餐廳,並以同樣手法棄單。李男與平臺和解,檢察官以詐欺等罪嫌緩起訴1年。
根據Foodpanda的運作模式,消費者透過平臺訂餐後,業者會製作餐點,由外送員送往消費者指定地址;消費者訂餐時,可選擇線上信用卡付費,也可選擇「現金付款」,也就是從外送員手上收到餐點後,再支付現金,若外送員聯繫不上消費者,無法收款,則由平臺補償店家餐點費用。
李男於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期間,使用自己與母親的手機號碼,註冊平臺會員,訂購自家、皇家貴族派、寶島紅茶冰等共13家餐廳餐點,並選擇貨到付款,但外送員送餐時,聯繫不上消費者或地址錯誤,無法收款,累積共63筆訂單,總金額達6萬7575元。
Foodpanda調查爭議訂單,發現部分訂單電話,與該炸物店聯絡電話相同,認為負責人李男涉詐欺餐點費用,於是向臺北市警察局刑大提告。
李男於偵查期間坦承不諱,並將詐取金額4萬9613元,還給Foodpanda,檢察官考量,李男無前科,是一時失慮犯行,也坦承犯行,當庭書立悔過書,表達誠心悔過,絕不再犯,並同意收到地檢署處分書後7天內,將處分書公開在指定2個臉書社團1個月,與平臺和解,因此處以緩起訴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