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婦人懷疑與前夫同住的女兒遭前夫性侵,驗傷果然發現處女膜損傷,且陰道有分泌物、披衣菌,認定女兒被獸父性侵而提告,沒想到女兒透露之所以會指控父親,是因為媽媽在問,如果她說沒有,害怕媽媽會懷疑或生氣,所以才配合演出,誣告老爸,檢方將全案不起訴。
【綜合報導】一名婦人懷疑與前夫同住的女兒遭前夫性侵,驗傷果然發現處女膜損傷,且陰道有分泌物、披衣菌,認定女兒被獸父性侵而提告,沒想到女兒透露之所以會指控父親,是因為媽媽在問,如果她說沒有,害怕媽媽會懷疑或生氣,所以才配合演出,誣告老爸,檢方將全案不起訴。
陳男與林女先前係夫妻關係,離婚後女兒監護權歸陳男,並與陳男同住,陳男被控去年4月在住處房間內,竟基於利用對女兒監護機會,利用與女兒同床就寢時,從後抱住趁機猥褻。另2018年間某日,陳男趁女兒熟睡之際,對女兒性侵得逞。
陳男堅詞否認,辯稱沒有以手指或身體去碰女兒生殖器或胸部,到開庭時才知道女兒說在小學三年級某天晚上昏睡,隔天早上起床時覺得下體疼痛的事情。女兒為何會這樣子指控他,他覺得很納悶。
女兒作證說,之所以會指控父親,是因為媽媽在問,如果她說沒有,害怕媽媽會懷疑或生氣。有一次在暑假的時候,她覺得下體很痛,記不得晚上發生什麼事情,記憶就只有那一次。父親睡覺時,覺得他的手在翻身時有故意放在她的胸部,但是沒有摸。
檢方調查,父女同住在生活中互動良好,身體接觸情形亦符合父女正常禮節,且案發至今父女互動並無發現異狀,有父女與家人互動生 活照、女兒表示感謝的父親節卡片、通訊內容截圖等,並未發現有女兒逃避或閃躲父親情形。
至於母親提告說女兒處女膜損傷或有分泌物、披衣菌等情,認為有可能女兒有被強制性交所造成。但檢方認為醫學上處女膜有損傷或缺口之原因,並非以性交為唯一原因。另母親指稱當時有分泌物或有披衣菌等情形,並無其他積極證據認為係性侵所引起。全案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