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工會聯盟(United Workers Union)報告指出,日前有8名臺灣女背包客持工作簽證到澳洲南澳河地(Riverland)一個農場打工,由於她們時薪過低,無力支付農場負責人提供的房屋租金和生活雜費,農場主人強迫她們提供「性服務」,換取住宿費用和生活費。
【綜合報導】澳洲工會聯盟(United Workers Union)報告指出,日前有8名臺灣女背包客持工作簽證到澳洲南澳河地(Riverland)一個農場打工,由於她們時薪過低,無力支付農場負責人提供的房屋租金和生活雜費,農場主人強迫她們提供「性服務」,換取住宿費用和生活費。
綜合媒體報導,澳洲工會聯盟的報告表示,這8名臺灣女子以457簽證入境澳洲,在農場負責採摘水果的工作,農場負責人僅支付時薪16澳元(約新臺幣334元)的工資。農場負責人兼房東,提供她們一棟有3間臥室的房屋,要求每週支付120澳元(約新臺幣2503元)的房租,另外要支付每週20澳元(約新臺幣417元)的網路費,以及每週25澳元 (約新臺幣521元)的租車費。
報導提到,她們為了支付這些費用,被迫為農場負責人提供「性服務」,以獲得更多的工時。8名臺灣女子為了工作機會,在這種惡劣環境隱忍6個月,最後她們向農場負責人的上司投訴,揚言如果對方不取消這名負責人的承包商資格,就要將此事爆料給媒體。另外,她們還要求替代住處和交通工具,以及辭退農場負責人。據了解,這8名臺灣女子已經離開澳洲。
臺灣有許多人遠赴紐奧打工,不僅體驗他國文化也能賺錢。近日傳出有8名臺灣女背包客到南澳洲河地(Riverland)的農場打工,慘遭身兼房東的主管威脅,要求她們提供「性服務」來換取工時,以支付住宿費等生活開銷。
據英國每日郵報報導,日前澳洲工會聯盟(United Workers Union)公開一項報告,有8名臺灣女背包客拿到457簽證,前往南澳洲河地的一處果園打工採水果。
身兼房東的主管租給她們一間房子,每人每週要給付房租120澳幣(約新臺幣2542元),還有其他生活所需(網路費、租車費)45澳幣(約新臺幣953元),不過他們的時薪僅16澳幣(約新臺幣339元)。不過,該主管竟要她們提供「性服務」換取更多「工時」,若不遵從就不給她們工作。
報告中指出,若她們想繼續留在那工作,就須提供性服務來換取工時,否則無法獲得收入,來支付高昂生活開銷費,8名女子在這樣惡劣的環境待了6個月。最後,她們忍無可忍找到主管的上司投訴,要求取消他承包資格,否則要將此事爆料給媒體。同時要求更換住宿並辭退該名主管,據悉她們目前均已離開澳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