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直播主連千毅之亂波及,而被爆料曾被連千毅追求的辣模「子涵」(本名翁子涵),驚爆捲入「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先前爆發的跨國仲介賣淫案。
【綜合報導】受直播主連千毅之亂波及,而被爆料曾被連千毅追求的辣模「子涵」(本名翁子涵),驚爆捲入「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先前爆發的跨國仲介賣淫案;當年才剛滿18歲的翁子涵因列名「花名冊」,遭臺北地檢署查出經劉喬安仲介到澳門賣淫,因此曾以證人身分被秘密約談。
連千毅因涉嫌販賣仿冒精品被羈押禁見在看守所中,之後他接連被爆出,不但有號稱「真人版娜美」的正宮,還有不少「後宮佳麗」,曾與他一起直播賣遊艇的子涵,疑似也是小三之一;子涵對此曾嚴正否認,還公開雙方LINE對話截圖證明清白,內容包括連千毅開出每月10萬元包養條件,但卻被子涵冷回「我想自己賺」打槍;不料,如今子涵卻爆出曾捲入跨國賣淫一案。
翁子涵的經紀人「火紅娛樂」今表示,翁子涵確實曾在18歲時,因劉喬安所涉跨國仲介賣淫案,而被以證人身份接受警方約談,但翁子涵絕對沒有賣淫,也從未從中拿到任何的酬勞,當時她只是到警局協助調查,身分是證人而不是被告。
然而,根據劉喬安賣淫案的北院判決內容所載,翁子涵曾受劉喬安仲介,2度到澳門及臺中進行性交易,第1次發生於2015年3月27日至28日,翁子涵遭仲介與不知名的港澳男子性交易,男客支付12萬元,翁子涵該次分得7至8萬元酬勞。
第2次發生於2015年5月19日至21日,翁子涵經劉喬安及應召站首腦戴君儀仲介,以20萬元代價與港澳男子性交易,該次翁子涵也分得7至8萬元酬勞。第3次則是2015年9月14日,翁子涵被劉喬安仲介至臺中,以12萬元價格與不知名的臺籍男子進行性交易,該次翁子涵分到7萬元。
2015年間,檢警接獲美國在臺協會(AIT)檢舉,指有跨國賣淫集團疑仲介臺灣女子到國外進行性交易,經檢警長期偵監後,同年10月首度發動約談行動,將劉喬安、「戴姐」戴君儀、鐘宜姿等3名主嫌約談到案;當時一度傳出有所謂的「花名冊」,不乏有小模及女藝人被仲介出國賣淫,在演藝圈掀起一陣波瀾。
檢警根據扣案花名冊名單及比對通聯記錄,查出劉喬安曾在2015年3月至9月間,3度仲介當年才18歲的翁子涵,遠赴澳門進行跨國性交易,案發後翁子涵因此被以證人身分約談,親赴臺北市警局大安分局進行警詢筆錄。
劉喬安當時被控與前室友鐘宜姿、跨國應召集團首腦戴君儀合作,長期安排臺灣女子到國外賣淫,地點遍及世界各地,包括美國拉斯維加斯、英國倫敦、法國、澳洲、日本東京、中國北京、廈門、香港、澳門、菲律賓馬尼拉、新加坡等多國,在跨國應召圈中名號響亮,引來包括AIT在內等多個單位關注。
劉喬安等3嫌遭北檢起訴後,於法院審理期間全盤認罪,2016年6月,臺北地院依妨害風化罪,判劉喬安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緩起2年,另須支付公庫16萬元罰金;主謀戴君儀被判刑2年8月,可易科罰金;共犯鐘宜姿被判刑1年2月,可易科罰金及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40萬元罰金。劉喬安獲判緩刑後,一度受訪表示,服從判決結果,對於浪費這麼多社會資源感到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