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新政策上路 移民注意
交通違規酒後駕車 可影响綠卡
羅越 陳冠英律師事務所
有心申辦永久居留權的朋友可要注意了! 以後路上開車,一定要規規矩矩,不容許有任何差錯,更不能有酒後駕車的事情,因為交通違規、酒後駕車,都可能成為不發給綠卡的理由!
美國司法部長巴爾(William Barr)10月25日做出兩項新決定,第一個是要限制有犯罪前科的無證移民抗拒遣返,刪除了凡有犯罪前科的移民如果要求避免遣返,將可在美長期等候的規定。
然而即使沒有犯罪紀錄,有心拿綠卡的移民朋友,如果有多次駕駛違規記錄,想要轉為合法身份時,將可能遭拒!
由於移民法庭隸屬於行政部門,由司法部管轄,與一般的法院屬於司法體系的認知完全不同。但也正因為不同的隸屬關係,也使得司法部的這兩項新規無從挑剔。司法部長既是全國的最高檢察官,也是移民法庭的最高法官。做為移民法庭的最高法官,巴爾有權否決移民上訴理事會的決定,也可以規範移民法庭對法律的解釋。
補充287(g)計劃之不足
事實上,將交通違規與遣送移民,早就有了相關法規的支持,川普總統政府也算是運用自如! 這個名為計畫實際上應該稱為“條款”的案子,就是287(g)計劃。這計畫授權國土安全部選擇一些州或地方的警察機構來執行聯邦移民法。只要國土安全部和地方身份警局簽署了合約,警員在移民執法局(ICE)培訓一個月即可。根據該條款,獲得授權的地方執法機構在日常執法中,可以檢查、處理甚至逮捕非法移民。
這個287(g)計劃並非川普總統政府創造出來的新鮮事,是美國移民和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的一個條款。 1996年就已經開始存在於這法律中。不過川普總統政府上台後,要求安全部(DHS)和更多地方警局合作。目前全美已有20個州、78個地方執法機關加入這項計劃。
隨著川普總統政府在全美各地查緝無證移民的執法強度逐漸升高,透過287(g)條款,更是如虎添翼! 即使過去沒有犯罪記錄,只要有任何違規行為,包括行人任意穿越馬路、無照駕駛,甚至沒有社會安全號碼,一旦身分被查出是非法移民都會被逮捕,並面臨遣返。
法令雖嚴,但也有令出不行的地方,例如加州,大家都知道整個加州都是庇護州,加州法律已經明確規定地方警局不得參與聯邦的移民執法行動。日常執法中,警察不得詢問和調查被捕者的移民身份,也不能單純因為移民身份抓人。因此,加州的非法移民不會因為開車闖紅燈或無照駕駛就被送入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的監獄。只會因為所犯罪行遭到處罰。
完整圍堵漏洞
然而現在可就不一樣了! 有了司長的新政策,即使地方不執行287(g)計劃的法令,但是交通違規的事項,一樣可以計入不發綠卡的原因,可以說是完整的圍堵了287(g)計劃的漏洞!
所以,現在開始,有心申請綠卡的朋友,開車上路時無論如何,要熟記交通規則,不違規,不超速,更不酒後駕車。這不只可以確保申辦居留權不被牽絆,事實上,也是保障自己行車安全最好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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