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最高法院近日做出兩項關鍵判決,對蘋果公司和谷歌形成重大打擊。蘋果在長達十年的稅務爭議中敗訴,法院裁定其必須向愛爾蘭補繳135億歐元(約144億美元)的稅金,而谷歌則在其挑戰2017年歐盟罰款的案件中失利,需支付24億歐元的罰款。
2016年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指控愛爾蘭對蘋果公司非法提供稅務優惠,將蘋果的稅務負擔降至極低的0.005%。蘋果和愛爾蘭隨後對該裁決提出上訴,但2020年歐盟普通法院判蘋果勝訴,撤銷了原裁決。此次,歐洲法院推翻了普通法院的裁決,支持歐盟反壟斷專員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的立場,要求蘋果補繳稅款。
與此同時,谷歌也面臨敗訴。歐洲法院支持了對其2017年罰款的裁決,該罰款是因谷歌濫用搜索引擎市場地位,提升自家產品的排名。
維斯塔格表示,這些判決強調了對大型科技公司課以稅務公正的重要性,並宣稱沒有任何公司能夠凌駕於法律之上。
蘋果和谷歌雙雙對此表示失望,並考慮進一步應對策略。這些判決凸顯出歐盟對數位市場的嚴格監管,以及其新出台的數字市場法對大科技公司的長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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