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最高法院十二日裁定,菲國與美國《強化國防合作協議》(EDCA)合憲,毋須再經過國會同意。這項結果為美軍更大規模進駐菲國一事正式鋪路,有助兩國共同因應在南海日益引發緊張情勢的中國。
菲國最高法院發言人戴酈生(Theodore Te)指出,該協議「不過是落實現行法律與條約」,大法官以十比四認定菲國總統艾奎諾三世政府有權簽署此「行政協議」,毋須參議院同意,反對菲國國會議員聲稱「EDCA違憲」的主張。美國駐菲國首都馬尼拉大使館隨後也發布聲明表示歡迎,並強調EDCA是個「互利協定」。
在美國當前擺向亞太的「再平衡」戰略加持下,這樁二○一四年四月由美國總統歐巴馬親訪艾奎諾三世敲定的EDCA十年協議,有助美軍輪調部隊及使用菲國軍事基地,未來美軍將可駐紮在菲國基地內,也能進駐更多的戰機與戰艦。菲律賓則能透過美國幫助取得更多武器或建造軍事設施。就算艾奎諾三世六月底即將卸任,下屆政府依然有義務執行這項協議。
菲律賓一八九八年至一九四六年是美國殖民地,雙方一九五一年簽署《美菲共同防禦條約》,還有一九九八年《訪問部隊協定》允許兩國軍隊舉行聯合軍事演習。美國在冷戰期間於菲國呂宋島的蘇比克灣軍港與克拉克空軍基地打造美國在海外最大的海空軍基地,但一九九二年因菲人反美情緒,而被菲國參議院終止租約。
菲國左翼人士雷耶斯(Renato Reyes)則揚言提起上訴,認為美軍入駐無助南海領土爭議,還可能危及菲國主權,「EDCA非中國侵略的解決之道」。儘管EDCA簽署曾遭不少團體杯葛,歐巴馬當時保證,當地飛機跑道與軍港等軍事設施都將繼續在「菲律賓掌控之下」。至於美軍在菲國基地內放置的設備,也有助於美軍更快動員,協助菲國因應如颱風等天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