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卡索271件作品偷竊案開審
新聞來源:賭城天天報發佈作者:管理人員發佈時間:2015-02-10
法國南部一名退休電工和太太在車庫內保存271件畢卡索作品,長達近40年,被控持有贓物,本案今天開始審理。
70多歲的勒蓋內克(Pierre Le Guennec)說,他當時於畢卡索和妻子賈克琳(Jacqueline)在莫金斯(Mougins)的住處工作時,獲贈這批油畫、素描和立體派拼貼等作品。
勒蓋內克說,他當年在畢卡索的莫金斯住家工作時,畢卡索經常邀請他吃蛋糕和喝咖啡。
他2010年對法新社說:「一天晚上,我要回家時,賈克琳給我一個小包,說『送給你」。我回到家後,看到裡面是素描、鉛筆畫,我一點也不懂這些。」
他把這個禮物放在車庫內,直到2010年把作品送到巴黎「畢卡索文物管理處」鑑定真偽,畢卡索的繼承人隔年提出正式控告。本案很可能受到藝術界密切關注,位於東南部的格拉斯法院預計以3天時間審理。
畢卡索文物管理處負責人、畢卡索的兒子克勞德(Claude Picasso)的律師諾伊爾(Jean-Jacques Neuer)說:「他們完全不記得到底是在1970、1971或1972年收到這份禮。」畢卡索於1973年過世。
諾伊爾又說:「如果有人給你271件畢卡索作品,你會記得。」
這些作品的創作年份在1900至1932年間。「你認為,畢卡索會保留70年,然後一瞬間想要送人?」
作品都沒簽名,諾伊爾說,畢卡索不論是送或賣,作品都一定會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