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於這週首次對兩名違反新國安法的被告作出判決。其中一名男子因穿著印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字樣的T恤,被判14個月監禁;另一名男子因在巴士座椅背面書寫支持獨立的言論,被判10個月監禁。
27歲的朱啟邦於2023年6月12日穿著該T恤,該日是五周年紀念反送中示威的日子。朱啟邦在法庭上承認他帶著該T恤是為了提醒人們記住2019年的抗議運動。法官維克多·蘇指出,朱啟邦的行為有助於煽動社會動盪,因此判處其14個月監禁,雖然由於其認罪,刑期縮短了三分之一。
在另一案件中,39歲的鍾文傑因在巴士座椅上書寫支持香港獨立的言論,被判10個月監禁。法庭指出,鍾文傑明知其行為違法,仍然故意違反法律。
香港新國安法於2023年3月生效,加重了對煽動罪的懲罰,最高刑罰由原先的兩年增加至七年。人權組織表示,該法令的模糊定義和廣泛範圍使香港人擔憂,可能會有更多人受到影響。香港和北京政府堅持此法案對維持城市穩定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