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青年在酒吧消遣時與一眾朋友爭執反目,散場後竟駕車剷上行人路,瘋狂追撞對方以報復,結果五名友人走避不及受傷,而涉案狂男也法網難逃。
涉嫌瘋狂駕駛被捕男子姓胡,21歲,報稱無業;警方發現他曾經飲酒,但並未超標。根據法例,瘋狂駕駛屬《侵害人身罪條例》的罪行,一經定罪可判囚三年。至於被撞傷五名青年由19至22歲不等,均腳部受傷,由救護車送博愛醫院治理後並無大礙。
逃離現場 警署自首
消息稱,昨天凌晨時分,胡與六名朋友到元朗一間酒吧消遺,但期間他因瑣事與大家爭執反目,之後一氣之下拂袖而去,還懷疑決心報復。
至三時許,朋友們興盡離開酒吧,走到又新街。這時有人已駕私家車在附近守候,一見「目標」便開車剷上行人路,向六人追撞。由於事出突然,雖然大家已經爭相走避,但其中五人還是因此被撞倒或跌傷,而肇事者也隨即驅車絕塵而去。
事後唯一沒受傷鄧姓友人報警。警員經調查後,迅速鎖定涉案人身份,而涉案的胡姓青年疑自知闖下大禍,稍後亦到上水警署投案自首,涉事車輛則被拖走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