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產生辦法修正案,今天在立法會遭否決,香港官員表示,這意味著2017年的特首不會由普選產生,只能沿用現有方式,由1200人選出。
港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中午在立法會致辭時,作了以上表示。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特首)產生辦法修正案,俗稱政改方案。
按照現有香港特首選舉制度,特首由選委會選出,選委會成員有1200人,當中有當然成員,如立法會議員、香港區人大代表示及政協委員等。
其他成員按照行業分類,由業界代表或個人票選產生。
現任香港特首梁振英,就是依照這種制度當選。
由港府根據北京「831」決定擬定的政改方案,雖號稱讓港人「一人一票」選出特首,但特首候選人必須由「四大界別」選出的1200人組成提名委員會提名。
香港300多萬選民中,只有25萬人屬「四大界別」,有資格選出提名委員會成員,且多屬公司、法人代表,因此被批評易遭北京操控、民意基礎不足,泛民議員指控是「假普選」,在立法會否決政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