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7月26日起至8月25日,中國公安部和網信辦向大眾徵詢發行網證和網號的意見。根據《國家網路身份認證公共服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網證意指網路身份證,民眾可持有效法定身份證件自願申領。個人使用需要核驗使用者真實資訊的互聯網平臺時,就能透過上述國家簽發的身份和號碼進行註冊,最大限度減少互聯網平臺以落實實名制為由超範圍採集、留存的公民個人資訊。
根據“意見稿”,以自願為名鼓勵網路使用者登記真實身分後統一簽發“網號”、“網證”。中國公安部及國家網信辦聲稱,這項辦法是為強化公民個人資訊保護,推進並規範國家網路身分認證公共服務建設應用,加快實施網路可信身分戰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而研究起草。
兩單位宣稱,基於“國家網路身分認證公共服務”,自然人在網路中依法需要登記、核驗真實身分訊息時,可透過國家網路身分認證App“自願申領”並使用“網號”、“網證”,進行非明文登記及核驗,無需向網路平臺等提供明文個人身分訊息。
專門負責為政府和互聯網運營商提供身份認證服務的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下屬全資子公司“北京中盾安信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也在其官網寫道,民眾可以通過應用程式申請和開通網證,首批,浙江、福建、山東、內蒙和廣東等8個省份也設有總計552個受理網站。
儘管此舉看似能保障個人資訊不被過度暴露,但同時意味著讓政府擁有跨平臺追蹤同一人身份的能力,形同更進一步的網路監控。
美國智庫“大西洋理事會”(Atlantic Council)中國網路專家雷凱瑞(Dakota Cary)表示,“假設小王向政府申請了網證,然後去微博、微信、小紅書等平臺註冊。這些公司看到有關小王的資料可能變少,因為小王採用的是網證號碼,但政府可以收集到小王在網上所有平臺中收發的所有資訊。”
雷凱瑞說,“根據《國家網路安全法》和《國家情報法》,中國政府可以要求上述公司說明政府收集個人資料。因此,我們不知道政府發行網證後能否自動查看線民的活動內容。但我們知道,政府應能看到線民使用了哪些帳戶和這些帳戶的創建地點。至於政府能否看到線民的活動內容,取決於他們與公司的關係,以及他們是否強迫公司提供這些資訊。”
美國賓州州立大學電信與法學榮譽教授泰勒(Richard Taylor)說,網證和網號是基於市場、隱私和安全考慮的理性選擇,既保護個人資訊,也支援資料當地語系化(data localization)。但爭議點在於執行層面,有鑒於中國“數位化”必須“具有中國特色”,這意味著必須以符合安全法和中共政策為基礎,“維護社會和諧”。
泰勒說,“我不認為發行網證和網號會賦予北京當局更多權力,但會是一個新工具。從西方的角度來看,將是不民主的社會控制。但按中國的標準,為了整體社會利益,可能是可以接受的”。
中國線民有些對發行網證及網號比較肯定,認為能管理“網路法外之地”,遏制身份盜用和“企業抓取個人資訊”。也有許多人強烈反對,認為有違互聯網的開發初衷和網路自由精神,會成為當局監管、懲戒甚至禁封言論的工具,導致線民不敢在網上發表言論。還有不少人以疫情期間的健康碼對人身的控制模擬網證,稱之為“網路健康碼”。
2012年,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路資訊保護的決定》,該決定要求有限度的網路實名,即服務提供者在“為使用者辦理網站接入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使用者提供資訊發佈服務”時,要求使用者提供身份資訊,自此中國網路使用者進入實名制時代。2012年,新浪、搜狐、網易和騰訊先後實行微博實名制。
實名制除了便於監管個人,同時賦予網路平臺搜集消費者訊息和購物傾向的個人訊息。2023年,CNN獨家報導發現購物應用程式“拼多多”能監視手機使用者的一舉一動,包括閱讀短信、改變設定和檢查通知,而且一旦下載安裝後極難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