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一名李姓男子十多年間在南京市江寧郵政局岔路口支局,共存了243萬元人民幣,沒想到遭到該行原局長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在該行長被逮捕並判刑後,受害人要求賠償竟被銀行拒絕。銀行方認為,客戶存錢後沒有經常查詢,應該承擔責任。
大陸一名李姓男子十多年間在南京市江寧郵政局岔路口支局,共存了243萬元人民幣,沒想到遭到該行原局長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在該行長被逮捕並判刑後,受害人要求賠償竟被銀行拒絕。銀行方認為,客戶存錢後沒有經常查詢,應該承擔責任。
綜合陸媒報導,李男表示,2008年,為幫時任江寧郵政局岔路口支局局長(後改名為郵儲江寧支行)時某寧完成業務指標,李男一家分別使用3個身分證在該銀行存入了135萬元(人民幣,下同)。在之後的10年時間,為了幫時某寧完成業務,135萬元存款每年會連同當年利息一起再存入郵儲江寧支行。
存摺資訊顯示,2008年1月6日開戶後,3本存摺共計存入135萬元,之後每年12月至次年3月間,都有本金及利息的支取再存入紀錄。到2018年12月,3本存摺餘額共計243萬多元。
但沒想到,李男後來因家裡需用錢想取出時,才發現錢取不出來了。報警後發現,除第一筆存款資訊是真實的外,存摺上其他紀錄都是假的。
為了要回存款,李男將郵儲江寧支行和時某寧都告上法庭。後來時某寧因挪用資金罪,2020年被判有期徒刑2年3個月,如今已刑滿出獄。郵儲江寧支行則被判須返還儲戶存款,不過銀行方卻認為原告沒有盡到審慎注意義務,因此不服再提上訴。目前,南京中院在二審時作出了發回重審的判定。
對於法院還要撤回再審的決定,李男相當不滿表示,「這是不是太荒謬了?4年等待的過程中,家中已經3位老人去世了,我們還有多少4年可以等?」一家人只希望法院可以盡速判決,還給他們公道。
針對上述事件,3月21日晚間,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發布聲明稱,「保護客戶資產安全,是我們的責任和天職。鑑於該案複雜、存在一些疑點,我方已提起上訴,現法院已發回重審。目前案件正在重審中,我們還不便向社會公布更多細節。待案件終審判決後,我們將嚴格執行法院判決。我們始終以客戶為中心,依法合規經營,切實保護客戶的合法權益,並將以更加優質的服務回饋廣大客戶的厚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