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上海一間火鍋店近日以「要問涮肉強不強,問問總理李克強。要問涮肉行不行,問問主席習近平。」作為宣傳歌曲,涉違反《廣告法》中不得使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的規定,將面臨20萬至100萬元人民幣的罰款,情節嚴重還可能被吊銷營業執照。
根據《東方網》報導,上海連鎖火鍋店「南門涮肉·羊蝎子火鍋」在店門口放置了一音響,播放著有「習近平、李克強」內容的宣傳歌曲。店面負責人表示,歌曲是公司自行編寫、錄製後發給門店播放的,主要是為了吸引顧客的注意,他認為歌詞內容沒有不妥,且挺好聽的。
不過,大陸《廣告法》規定,廣告不得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使用「習近平、李克強」等領導人的名字來宣傳,明顯已經涉及違法。
上海翰鴻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金瑋律師表示,根據《廣告法》的規定,餐廳發佈違法廣告,將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對廣告主處20萬元以上100萬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對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