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中國來的合法「收屍隊」,可憐老榮民錢財被A光,落得淒涼睡在走道!中國籍婦人吳品涵曾與我國多名老榮民結婚、離婚,她被控覬覦80多歲何姓老翁高額存款,有計畫認識他,並被收養為養女,侵占何翁890萬元財產拒絕返還,何翁生前竟落得與他人雜處而居,只能睡在走道上;高等法院昨依侵占等罪,判吳婦2年4月徒刑,犯罪所得890萬7585元應予追繳、沒收。
判決指出,56歲的吳品涵,從10年前起,在臺與多名榮民結婚又離婚。其中,吳婦2012年3月與文姓老翁結婚,老翁4個多月後因病去世,她因此合法領取遺屬津貼。不久,吳婦又認識80多歲何姓榮民,因覬覦何的存款,原本打算和他結婚,但如此將喪失文翁的遺屬津貼,轉而要求以收養方式,同年12月成為何翁的養女,兩人共同生活。
吳婦以生活所需為由,要求何翁每月給他1萬5千元,另說服何翁高額存款由她保管,免去何翁奔波領款的不便,在老翁陪同下或由他事先簽名,將何翁郵局內共835萬存款,轉存她的郵局戶頭,何翁事後要求她返還遭拒。
另外,吳婦發現何翁在合庫還有定存單,擅自持其印章提領55萬元及7千多元利息,何翁不滿而提告,並訴訟法院終止收養關係獲準。檢方將吳婦起訴;不料何翁因疾病纏身,去年4月15日去世。
本案審理時,吳婦否認涉侵占、偽造文書等罪嫌,指是何翁答應存在她的戶頭,她只拿生活費去用,很多錢都還給何翁,至於解除定存55萬多元,也是經何翁同意。
不過,高院查出,何翁因吳婦侵占800多萬元款項,還親自提起民事「返還不當得利」訴訟,一、二審均判何翁勝訴而確定,可見吳婦所說不實,另外,何翁後來竟是和人雜處而居,沒有房間可住,睡在走道上,可見無錢可花用,也未受到吳婦應有照顧,昨將吳婦判刑,並追繳、沒收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