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一線城市房價飆漲,房屋買賣怪現象層出不窮。有屋主看到房子賣出後,房價又漲,想要毀約不賣,自稱有「精神病」,是殘障人士,不願承擔違約責任。
大陸證券時報報導,大陸一線城市房價快速上漲,毀約不賣房的理由也五花八門。
北京市的葛姓女子今年1月簽訂房屋買賣合約,將座落於海淀區知春里的學區房賣出,未含稅的賣屋淨得人民幣370萬元(約新台幣1800萬元)。
在房子簽訂買賣合約後,接下來的付款、交屋等過程的2個月期間,沒想到房價又漲,她想要加價。自稱有「精神病」,先前簽的合約沒有效,不賣了。
她說,如果買方一定要買,要再加價100萬元,即可以繼續完成交易。
不過,律師表示,葛姓女子是否有「精神病」可以查證,若查不到,可經第三方鑑定;但她的房屋已出售給買方,若想擅自提高交易價格,即構成違約,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腳的,反而要賠償給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