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京華時報今天報導,江蘇當地媒體10月29日一篇報導「鎮江遊客新疆吃自助餐,浪費1200克被罰2400元」的文章,引發大陸網友關注與熱議。
消費者該不該如此浪費?餐廳有沒有權力罰款?浪費食物後該不該罰這麼多錢?一時之間,成為大陸網友爭論的話題。
從江蘇省鎮江市赴新疆旅遊的凌先生一行6人10月24日在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的「金錢豹海鮮自助餐飲店」用餐,付完1500元餐費後,卻被告知,因6人取用的食物有1200克剩在桌面上,需要繳納2400元罰款。
在物價部門協調下,餐應10月27日退還凌先生2400元罰款。28日,對處理結果並不滿意的凌先生又繼續向烏市工商部門投訴。他說,那個螃蟹是當晚辦了一張5000元的卡(餐廳)送的,不是自取的菜。
報導說,這家餐廳有杜絕浪費的提示,還有6名浪費監督員在場巡視。用餐期間,店家也一直播放著「多次少取,謝絕浪費」的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