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2015國家司法考題昨天公布,考題中有個選項是母親與女友同時身處大火,但甲救出女友卻未救母親,要考生判斷是否構成不作為犯罪。
這個選項引起不少網友Kuso回答。有網友說「我沒有女友,當然救老媽」、「救離自己最近的那個」,還有網友說「先救火,行嗎」?
綜合陸媒報導,今年大陸司法考卷多項選擇題中,其中一道題的C選項是「甲在火災之際,能救出母親,但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親。如無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構成不作為犯罪」,要考生判斷這個選項是否正確。
這道選項除引起網友熱議外,就連法律教授都有不同看法。
羊城晚報引述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教授、中國刑法研究所副所長彭新林認為,甲對他母親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也有能力救助,但沒有救助,應該要追究刑事責任。
不過,廣州日報引述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長、刑法學教授徐松林認為,法律雖規定對近親屬包括母親在內有救助義務,但未規定當近親屬和其他人同時遇到危險時,一定要救助親屬。
徐松林還說,而且生命權是平等的,在兩者只能選其一情況下,不論選擇救誰都會造成另一個發生危險,所以不會因救了女友而沒有救媽媽就構成不作為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