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娃娃魚成為盤中食後,大陸餐館又傳出非法煮食野生保護動物。四川遂寧市警方查獲,一家餐館將大陸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貓頭鷹下水煮成湯,一份要價最高可達人民幣800元(新台幣4000元)。
成都商報今天報導,四川遂寧市森林公安局通報,2014年12月民警查獲餐館「魚鷹港」非法販賣大陸國家級保護動物。
報導指出,民警在「魚鷹港」扣押大陸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貓頭鷹、老鷹25隻,以及省重點保護動物和國家「三有保護動物」17隻,不確定禽類4隻。
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網頁指出,「國家保護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簡稱為「三有保護動物」。
報導說,警方調查發現,餐館吳姓經營者2014年10月、12月非法購買貓頭鷹、老鷹,還要求廚師把這些野生動物做成湯、菜賣給顧客食用。
這家餐廳的廚師2014年12月被刑事拘留,後來變更成取保候審(交保候傳);吳姓經營者今年1月被執行逮捕。
成都商報記者事發後假扮顧客探尋該餐廳是否還繼續賣貓頭鷹湯。現任經營者回應,因被警方搜查過,現在不敢賣了。
現任經營者說,以前的價格是一份湯含一隻貓頭鷹,最大7兩重,價格約600至800元;老鷹湯秤重賣,比貓頭鷹湯貴一點。
報導說,現任餐廳經營者是吳姓經營者的親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