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密西根州一個陪審團六日裁示,兩年多前在該州犯下致命校園槍擊案青少年槍手母親的過失殺人罪名成立,為美國歷來首名得直接為子女犯下校園槍擊案負起法律責任的為人父母者。被控相同罪名的槍手之父下月也將受審。
父母買槍贈15歲兒導致悲劇
二○二一年十一月卅日,高二生伊森.克魯布里(Ethan
Crumbley)在底特律以北約六十公里的牛津高中大開殺戒,造成四死七傷;其雙親,詹姆斯與珍妮佛.克魯布里(James and
Jennifer Crumbly)因購買凶槍給兒子,以及在案發前忽略各項警訊而被控過失殺人,兩人一度逃亡與遭警方通緝。
槍手之父下月也將受審
陪審團經過約十一小時的討論,裁定四十五歲的珍妮佛被控四項過失殺人(四名死者一人一項)罪名全數成立;雙手上銬的珍妮佛在聆聽裁示時俯首輕搖頭,直到被帶離法庭仍低著頭。檢察官麥當勞則與罹難學生家長擁抱,其中一名家長對此裁示表示欣喜。由於法官下達噤口令直到下月詹姆斯受審,檢方與被告律師皆未就裁示置評。法官將於四月初宣判刑期。
檢方指出,根據密州州法,珍妮佛有義務避免犯案時僅十五歲的兒子傷害其他人,但卻未能確保家中的槍枝與彈藥的安全,以及未能協助支援伊森的精神健康。伊森犯案用的槍枝,為其父詹姆斯在案發前四天所購;其母珍妮佛則於案發前的週末還帶兒子去射擊場練槍,然後帶著槍枝離開。不具名陪審團員在法庭外表示,珍妮佛身為案發前最後一名持有槍枝的成人,讓此案一錘定音。
此外,檢方試圖證明伊森有憂鬱問題以及與現實脫節,然其雙親卻未能伸援協助;這對夫妻在案發當天被校方叫到學校討論兒子所繪的暴力圖,但卻沒告訴校方他們日前買槍給兒子。法律專家認為,本案對追究犯下大規模殺人案孩童的父母責任具有重大意義,恐創下父母動輒得咎的危險先例;但也有專家說,要證明父母得為子女之過負責其實並非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