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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度酒駕撞死貧工 炫富女面臨無期徒刑
新聞來源:未知發佈作者:admin發佈時間:2022-08-12
 廿九歲女子林筱路,第三度酒駕,撞死五十四歲方姓貧工。警方以十年內再犯酒駕,並致人於死之罪起訴林女。
  【綜合報導】常在臉書炫富並PO穿著火辣照的廿九歲女子林筱路,今年六月廿一日凌晨第三度酒駕,行經新北市淡水區時,撞死正在指揮交通的五十四歲方姓貧工,事後經警方酒測,酒測值高達○.七七毫克,林女再犯酒駕且鬧出人命,屬酒駕新制累犯,士林地檢署偵結,昨依最重可處無期徒刑的「十年內再犯酒駕並致人於死罪」起訴林女。
  林女六月廿日晚間,先於臺北市中山區小吃店飲酒,再與友人共乘計程車到KTV唱歌。廿一日凌晨一時許,林女明知酒後不能開車,仍開著價三百多萬元的BMW Z4敞篷跑車,載黃姓女友人返回新北市淡水住處。
  途中行經淡水區竹圍民權路與民生路口,該處正在進行路面加鋪工程,工作人員執行交管,林女酒駕恍神,高速撞上疏導交通的方男,方男頭部、身體多處重創及骨折,送醫急救回天乏術。
  林女一度想肇逃,被現場目擊工人攔下,還情緒失控對工人大吼大叫,警方對她酒測,酒測值達○.七七毫克。
  林女被收押至今,並承認酒駕撞死方男。士檢認為,她曾在二○一四年九月、十一月因兩度酒駕被判五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確定,卻不思悔改,今年六月第三度酒駕犯下本案,依十年內再犯酒駕並致人於死罪起訴林女,將擇日移審林女,由士林地院決定繼續羈押或裁定交保。
  修正後的刑法第一八五之三條規定,十年內再犯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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